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通过邮件、信息平台、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是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中项目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项目组成员均来自湖北武汉地区,根据各地各级政府疫情防控的需要,审计人员无法如期进场正常开展审计工作,无法按原计划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导致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中国证监委《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准确、完整,同意延期至2020年6月12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1、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原来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由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首次承接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审计人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需要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全面核查、了解,对2018年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询证,极大地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双方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时间已临近春节,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及时安排足够的审计人员来公司进行充分的预审,时间紧、任务重,未能预留出足够可以缓冲的时间,对后续正式审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根据各地各级政府疫情防控需要,公司聘请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组成员目前一共6人,项目组非湖北籍3人于2020年3月9日才来到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比原计划推迟了近四十天。审计团队中项目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共3人,均来自湖北武汉地区,项目负责人于4月13日到达杭州审计现场;另外一名项目成员于4月10日到达安徽黄山审计现场。受疫情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对货币资金、收入及往来款项等函证程序,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盘点程序,内控测试等程序,重要的访谈程序等等无法如期实施,无法按原计划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出具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
3、由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量较大,疫情发生后,所承接的各业务单位的审计工作都在加班加点进行,因已安排了部份非湖北籍的项目成员,项目组无法全部更换成非湖北籍的项目成员来公司现场审计。
由于上述多种原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直至2020年3月初,政府才同意各酒店进行复工营业申报,逐步通过复工审批、开始营业,外来复工人员凭单位健康承诺书(盖章)、个人健康码和个人轨迹上报街道、经信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入驻酒店。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整个团队目前一共有6人,其中,非湖北籍3人,公司于2020年3月8日办理完毕非湖北籍项目组成员的来杭备案工作,非湖北籍项目成员3人于2020年3月9日到达公司所在地杭州审计现场,立即开展审计相关工作。项目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共3人,均来自湖北武汉地区,于2020年4月8日武汉解封后才能外出;根据杭州市的防疫政策,针对武汉来杭人员,需经隔离检测健康后才能入住酒店,湖北籍项目成员中,项目负责人来杭经隔离检测后,于4月13日到达杭州审计现场;另外1名项目成员于4月10日到达安徽黄山审计现场;项目合伙人,线上指导,以后将择机再到现场。同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客户、交通、物流等不能及时全面复工,对审计工作效率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由于疫情原因,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审计人员不能按原计划到达公司现场进行审计,导致很多重要审计程序无法按计划如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货币资金、收入及往来款项等函证程序无法如期实施; 这将影响货币资金的存在性、以及与货币资金函证相关的抵押、担保、长短期借款、应收票据。同时也影响收入发生的确认,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余额的认定。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分别占总资产的18.71%、12.26%、11.18%。
2、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盘点程序无法如期实施;这将影响存货存在性的认定、以及存货品质状况的判断,还有固定资产存在性,其品质状况的判断。也影响到存货减值的计提、固定资产是否闲置是否存在减值的认定。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的存货、固定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14.82%、29.87%。
3、内控测试如观察、重新执行等程序无法如期实施;无法取得公司各种内控实际执行是否有效得出正确结论,影响公司内控报告的出具。
4、重要的访谈程序无法如期实施等等。公司有很多表外事项,如担保、证监会整改函等,如果不访谈,无法了解这些事项的具体细节,对表外事项的完整性,以及这些表外事项是否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无法正确判断这些事项的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5、目前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程序以及函证回函检查、底稿的复核等尚未完成,正在陆续有序开展。2018年上述四家子公司合计经审计总资产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50.74%,净资产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6.06%,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4.44%,净利润为-1479.7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绝对值为166.61%。
同时,由于上述审计程序无法按原计划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按原计划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各级复核程序也无法按计划时间完成。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非财务部分的编制工作;公司财务部门时刻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审计人员的沟通联系,根据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开展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部分的编制工作。
2、目前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全体审计成员已进驻审计现场,各种受限因素正在逐渐消除中,现已经完成了公司本部以及其三个子公司(黄山薄荷药业有限公司、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的主要审计程序(函证回函检查以及期后事项除外),其余四个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的审计程序以及函证回函检查、底稿的复核等等,将陆续有序开展。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1、为减少因肺炎疫情的影响,尽快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落实专人负责、周密安排,一方面,公司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联系,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工作,遇到问题力争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解决;另一方面,根据审计工作进度、与审计人员做好衔接,加快推进年度报告的编制,争取尽快完成,并确保2019年年度报告的准确、完整。
2、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对审计工作的影响,项目组采取了以下措施:(1)采取必要的远程审计程序,最大限度采用网络方式传递资料;(2)在客户复工的第一时间,派人进驻现场实施盘点等审计程序;在物流恢复的第一时间,实施各种函证程序;(3)及时调整项目组人员,并根据审计进展情况,适时增派审计人员;(4)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人员加强对项目的督导等。
3、目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项目组5名审计人员已到达公司现场,正在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安排,公司预计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结论性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天目药业临时公告中与年度报告审计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天目药业进行了充分沟通,确认临时公告的相关内容属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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