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25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000.00万股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将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负责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出资款或借款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