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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2019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9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7,010,000.00元,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3,778,311,320.76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发行费用税款部分1,301,320.76元),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4,339.6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76,716,98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68,790,174.24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026,928.9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86,450,511.0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710,438.62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7,976,908.73元,其中银行存款27,976,908.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银行活期存款产品为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差别化”)、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石化”)、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优化纤”)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完毕并销户外,各方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恒腾差别化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石化、恒优化纤以及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存在员工误操作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原材料款2,200.00万元和在不同募投项目之间划转募集资金3.10亿元的情况。公司及时发现相关失误,在履行了内部管理手续后,均已及时将款项转回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纠正了相关错误,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活期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桐昆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桐昆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 月21日

  附件:1.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于2018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30,481.7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15,240.85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70.00%,折合效益应为21,337.19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4,533.96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年产20万吨高功能全差别化纤维技改项目于2018年4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0,123.75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70.00%,折合效益应为14,086.63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20,123.75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6,439.60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年产60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于2018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38,897.3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19,448.65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70.00%,折合效益应为27,228.11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11,576.58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5]: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化纤维项目于2019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3,711.6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11,855.80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3,259.33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6]:年产30万吨差别化POY项目于2019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6,264.7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13,132.35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2,879.90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7]:年产30万吨差别化POY技改项目于2019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5,296.83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12,648.41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2,376.53万元,2019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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