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 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审议程序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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