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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52%。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夏长征先生、钱旭先生、邵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涉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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