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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

  计划担保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金额(含目前已发生未到期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04,303.22万元;下属担保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47,303.98万元;担保余额合计551,607.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末)净资产的30.50%,累计未收回的担保代偿款余额合计2,793.44万元,目前正在追偿中。

  2020年4月17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积极落实国家的三农政策,解决农村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为部分购买和使用本公司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以配合公司营销变革的深入,夯实公司的市场营销服务体系。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授权下属子公司2020年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末)净资产的8.29%。本担保额度的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授权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目前已发生未到期担保余额)。下属子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直接或者与其他担保机构组成共同担保或再担保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不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以下情形:(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6)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2020年度拟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情况及担保风险管控

  (一)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户或经销商,且不得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须经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二)针对开展的担保业务,公司制定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级风控体系。

  一级:饲料公司市场体系人员对风险项目承担赔偿责任;

  二级: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对风险项目承担考核责任;

  三级:成立了信用管理中心,对全公司的信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在三级风控体系下,为养殖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服务时,需通过饲料公司和担保公司双重筛选,在饲料公司开展资信调查的基础上,由担保公司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由相应的风控进行确认,严控担保风险。

  (三)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抵押、保证人及质押三种。抵押方面,选择具备一定变现价值的房产、车辆、养殖场地、养殖物作抵押;保证人方面,选择借款人成年子女、合伙人、下游养殖户及其他有保证能力的自然人或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作保证;质押方面,以借款人饲料销售年终折扣及借款人养殖场地租金收益权作质押。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04,303.22万元;下属担保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47,303.98万元;担保余额合计551,607.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末)净资产的30.50%,累计未收回的担保代偿款余额合计2,793.44万元,目前正在追偿中。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等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农村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中的资金困难,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场服务体系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及实施流程,使对外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授权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包含目前已发生未到期担保余额),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客户能及时解决发展所需,有利于完善公司销售服务体系;同时,我们审阅了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制度文件及实际实施过程,公司针对该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确定了其风险可控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促进公司饲料及其他附属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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