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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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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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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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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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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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现行资金市场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为保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基本方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项目;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前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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