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9日发出《关于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0,515,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50,341,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556%;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174,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6%。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470,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4,97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
议案4.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议案4.04、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议案4.06、审议通过了《股份锁定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7、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议案4.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9、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议案4.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0,51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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