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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对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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