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5,810,64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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