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1号楼百润研发中心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239,333,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4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224,882,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6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4,451,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33,17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32,72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巴克斯烈酒品牌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05,79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2,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5,08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05,34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2%;反对2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25,08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烈酒生产基地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08,09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5,08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007,64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25,08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董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