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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5,7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智能设备/装备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从事智能设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面向全球各行业提供领先的产品和完整的一站式应用解决方案。以自主掌握的专用打印扫描核心技术为基础,致力于各行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创新,形成了从关键基础零件、部件到整机及软硬件系统集成完整的产品系列。

  目前,公司业务划分为两大类:

  1、战略新业务,公司战略聚焦金融行业、物流行业和新零售行业,提供智能化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战略新业务的发展目标是加快业务的培育和产业布局,迅速确立领先的市场地位,成长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和新增长点。

  金融行业:面向金融产品集成商和银行终端客户,提供从关键零件、核心模块到整机、系统集成和服务完整的智慧金融网点管理产品及解决方案;

  物流行业:面向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领域,围绕物流信息化、自动化和末端配送各环节,提供相关智能物流设备、装备和解决方案;

  新零售行业:面向零售行业快消品制造商、平台运营商、电商、传统商超等客户,根据客户的创新商业应用需求,提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智能零售设备及应用解决方案。

  2、传统业务,包括国内外市场商业/餐饮、交通、彩票、医疗、政府公务等行业领域的专用打印扫描产品、ODM/OEM业务等。传统业务的发展目标是持续提升专用打印扫描产品业务的竞争力和规模,发掘新的应用需求和市场机会,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4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继续聚焦主业,坚持“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践行经营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发展能力,围绕战略落地,积极采取关键举措,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持续聚焦并着力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业务。

  金融行业,密切跟进国内银行网点智慧化转型这一发展趋势,借助“金标”实施推广的政策契机,不断培育和发挥全产业链优势,快速提升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金融业务呈现较大增长。关键零件方面,加大拓展CIS在金融行业的新应用,新需求、新产品收入大幅增加。核心模块方面,采取积极的销售政策,继续巩固发展与金融机具厂商的合作,确保国有大型银行票据模块推广应用,同时进入了近二十家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的采购项目,票据模块收入大幅增长;自主研制的现金循环(TCR)机芯在交总行成功首例销售,在部分农信社实现了批量销售和中标;其他金融模块也保持了市场份额的稳定。金融整机及系统解决方案方面,票据及现金自助整机在国有大型银行总行取得了突破,成功入围农总行、交总行、建总行招标项目,同时,在多个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信社实现批量销售;清分机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入围中标农总行以及多个省份农信社招标项目,并在邮政总公司的年度清分机采购项目实现较高采购份额。

  物流行业,跟踪并充分把握物流行业转型发展机遇,加快丰富完善全场景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持续巩固和提升物流业务的竞争优势。在末端配送环节,继续保持与战略大客户的快递柜业务合作,优化调整产品配置和生产能力,但年度内由于战略大客户自身业务策略变化等原因,快递柜铺设速度放缓,公司对其销售出现下降;同步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快递物流领域其他潜在客户建立业务合作。信息化业务,巩固并加强与既有知名物流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加大便携及桌面打印机、动态计泡类产品等的全市场推广,先后中标或入围多家国内知名物流企业、电商的采购项目。自动化业务,重点聚焦中小型分拣场和物流网点的自动化分拣场景,加快推动各型号自动化分拣设备、相关配套装置等产品以及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实现较大销售突破,培育了公司物流业务新的增长点。

  新零售行业,加快丰富完善自助售货产品组合和零售云平台系统,创新营销方式,加大市场开拓。零售自提柜因战略大客户业务策略变化等原因,原产品订单的交付及安装数量同比大幅下降,公司针对战略大客户的新需求,加快并完成了定制新产品的开发。智能微超、自助售饮机等产品,根据不同场景灵活开展产品组合营销,借助软硬件一体化优势全面推广,打造了头部高端场景和特色细分市场的成功应用案例,并实现了批量规模销售,为后续更大规模的市场销售打下良好基础。

  2019年,公司金融、物流及新零售行业的业务共实现收入18.31亿元,同比下降7.81%,占公司收入比重为74.70%。

  (2)创新发展传统业务,巩固市场地位。

  积极挖掘国内外市场需求,拓展渠道宽度和深度,巩固发展传统业务,全年共实现收入6.20亿元,基本保持稳定。线下渠道,重点聚焦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新兴业务机会,继续巩固原有渠道分销业务,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和激励政策,努力减缓传统渠道业务收入下滑幅度;线上渠道,积极扩大线上自营店的直销规模,在原有京东自营店的基础上,新开设天猫自营店,成功签约了二十余家电商合作伙伴。社保、交通、彩票等细分市场产品销售总体稳定。加大海外市场空白区域的开拓力度,虽然受到中美贸易争端的冲击,但海外市场整体销售及美洲区出口收入均保持稳定。继续完善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不断加强运维服务类业务能力和维保承接,服务收入呈现积极增长态势。

  (3)加强关键能力建设和管理改善,助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2019年,公司持续加大各平台能力建设与提升,加强组织与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改善,推行重大战略专项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业务前端的快速高效支撑。继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着重围绕自助终端集成产品、软件及自动化类产品进行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大实验、测试、试制设备及工具的投入和环境搭建,有效提升了公司自助终端集成产品、自动化装备等产品线的测试验证能力,以及系统集成软件的设计和测试能力。继续加大外部创新合作,与知名高校合作积极开展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及储备,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创新成果显著。围绕“有质量的增长”这一管理主题,着重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2019年经营性净现金流3.39亿元,同比增长1.69亿元。实施成本管理优化专项,启动了精益生产管理咨询,推进生产制造环节降本增效,针对重点产品制定措施并加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推进公司“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可转债的发行上市,共募集资金8.77亿元。

  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51亿元,同比下降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亿元,同比下降15.2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 4 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的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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