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应诉通知书》,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民终1063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因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螺蛳湾”)拖延拒付工程款,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受理本案并于2019年4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请;螺蛳湾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螺蛳湾公司向我司支付工程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于2020年1月15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本案进展情况
1、再审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二审上诉人):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再审的请求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2019)云民终1063号案件进行再审,并裁定再审期间中止对二审判决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收到螺蛳湾再审申请材料,尚未裁定再审。公司已经依据本案终审判决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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