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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以及基于大华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丛存、谢晗

  (5)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丛存: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谢晗: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丛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晗,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月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查阅了大华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大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认为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大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大华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次聘任大华为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聘期一年。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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