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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11                                                  公司简称:金海环境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237,079,490.56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预计共计派送税前现金股利3360万元。

  本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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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专注致力于全球领先的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的研发和制造。围绕主营业务,公司持续加大在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和销售,并将其应用于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空气净化机、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等,确立了公司在室内空气治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具体包括: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空气净化器过滤器、新风系统过滤器、汽车空调过滤器、轨道交通空调过滤器、油烟过滤器、换气扇过滤器、空调风轮、全热交换器等。

  2、经营模式

  公司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直接负责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生产部门根据年度客户的需求目标,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制定各产品订单的生产计划,分批次进行供货,技术部和品质部针对在产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对所有销售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及反馈,并与营销部一起跟客户进行及时沟通,确保生产计划按时按需的完成。公司全面协调销售、采购、生产管理以及品质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供货价格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极大程度稳定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是空调及空气净化机的关键零部件,是空调机、空气净化机及新风机中过滤系统的最主要组成部分。由于主要应用在空调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和新风系统中,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随着空调整机、空气净化机和新风系统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其发展轨迹与上述相关行业的发展轨迹基本一致,经历了从无序竞争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从单一空气过滤到节能、环保、多功效的升级换代,国内行业的集中度逐步提升。近几年,随着用户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具有健康、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功能的净化产品越来越青睐,未来对于功能性空调及功能性空气净化机等的需求将加大,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行业预计很快会迎来蓬勃发展的机遇。全球对空气治理、城镇化改造和健康产品的需求升级将持续拉动空气过滤产品市场的需求激增,因此除了空调行业、空气净化机行业和新风系统行业的景气度持续向好外,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相关的健康防护产品创新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收入64,883.46万元,同比增长14.80%,实现净利润8,011.20万元,同比增长2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1.20万元,同比增长23.1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50,510,739.17元,应收账款-1,451,824.38元,应收款项融资50,510,739.17元,其他应收款3,931.4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73,096.08元,短期借款155,039.49元,其他应付款-155,039.4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274,796.8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8,087.78元、未分配利润为-1,176,709.1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47,933,152.74元,应收账款-1,154,480.17元,应收款项融资47,933,152.74元,其他应收款506.3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73,096.08元,短期借款154,180.70元,其他应付款-154,180.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80,877.7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8,087.78元、未分配利润为-882,789.99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11家,本年新增1家,具体请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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