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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0元,共计募集资金7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6,146,698.1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公W[2020]B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视项目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爱丽家居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0]E1192号《关于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1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8,081.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220.24万元,其中:审计、验资费用136.79万元、律师费用33.02万元、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50.43万元。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081.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扣除置换自筹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533.56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81.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20]E1192号), 爱丽家居《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丽家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同意爱丽家居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81.11万元。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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