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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年6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1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资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其中: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3.51万元。

  2.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64  万元

  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66.68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含理财收益)760.4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余额为人民币3,482.46万元,均为银行专户存储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7月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其中: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3.5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 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46结构性存款;2017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办理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39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8年3月1日、12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82.50万元。2018年3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53结构性存款;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65结构性存款,2018年6月21日、12月28日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94.93万元。

  公司2019年年度未购买理财产品,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汽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金元证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实际实施为逐年购车更新并投入营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填列“已投产”。

  注5: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7,243.41万元,调整为27,288.74万元,增加了45.33万元,是因为2016年6月21日披露招股意向书时预计发行费用为2,934.59万元,在2016年7月11日发行完毕披露上市公告书时统计实际发生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少花费45.33万元,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为27,288.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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