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王晓蒲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往来,且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孙怀庆、王晓蒲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晓蒲,女,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采购部部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号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用电器。『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99.5%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超过十年,在化妆品市场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是公司重庆区域的经销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96.41万元,净资产1,052.6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884.24万元,净利润512.74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产品销售按公司经销商统一定价确定,房屋租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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