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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7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建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吕爱珍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勇平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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