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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0-00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五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和五届三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1,413,443.2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44.32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404,706,210.60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利润分配6,582,655.78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395,653.73 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38,582,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771,642.58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布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六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Ο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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