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燃料和动力;(3)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6)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7)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电力设计、工程施工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310,037万元。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现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在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并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上述三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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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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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3,672.2773万元,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建忠,经营范围为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研究开发、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模切机械设备;组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自动化产品机;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担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2日,注册资本141,792.419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宏伟,经营范围为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连续管生产、销售和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推广应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油气配套设备及油田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公司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明珠大道北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道宏,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车整车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87,495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4,028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40,83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87千元。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杰先生和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分别担任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101号,法定代表人为汪丽萍,经营范围为生产:新能源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新能源汽车技术、互联网技术、新能源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批发、零售:汽车及汽车配件、充电桩及其零部件;充电桩与充电站的建设;服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修理修配、汽车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45,80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2,619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514,116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156千元。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杰先生及罗红斌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分别担任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 法定代表人为Francois TARDIF,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16,24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9,496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552,41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439千元。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和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分别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76,000万元,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3001号比亚迪研发大楼(2)B区五楼523-536号、538-540号,法定代表人为Hubertus Troska,经营范围为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及座位少于9个的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作为腾势(DENZA)品牌汽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汽车的批发及市场推广;提供售后服务;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零部件、设备、汽车用品以及汽车精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润滑油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662,34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6,340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427,70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2,860千元。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本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担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8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零部件产业园天福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于秉华,经营范围为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70,89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0,557千元,2018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850,17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123千元。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及王杰先生分别担任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法定代表人为周亚琳,经营范围为1、许可经营项目: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一般经营项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997,42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11,744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 389,635 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4,626千元。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住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东路5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和,经营范围为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客运出租运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刘焕明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元,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1503、A1504,法定代表人为李黔,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业管理及租赁;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电动叉车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充电桩与充电站及其零部件的销售;汽车租赁、电动叉车租赁(不含限制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及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销售;城市出租车经营;停车服务;充电桩与充电站的建设。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3,88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0,764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42,423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93千元。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和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分别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6层,法定代表人为江克宜,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新能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电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租赁;经营电子商务、网络商务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电动车配件及用品的销售、上门维修保养;汽车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售电业务;配网运营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83,608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5,395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40,989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419千元。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6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护保养;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规划、建设、充电服务;充电桩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不含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日用百货的零售;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停车场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09,898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9,664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364,24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31千元。
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杰先生担任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住所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丁军,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2,969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851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954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143千元。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传方先生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3,081.8286万元,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总部国际19号楼东, 法定代表人为李寿兵,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劳务;主办《铁道标准设计》、《铁道勘察》。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摄影测绘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及应用;地籍测量;开发、销售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铁路桥梁构件、铁路工程机械;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铁道标准设计》、《铁道勘察》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4,284,91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80,750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4,453,86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6,340千元。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担任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龙跃街13号院2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为李嘉龙,经营范围为生产城市环卫特种车辆、电力工程用高空作业车及运输类专用车辆(以上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自产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从事商业经纪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15,732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8,084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852,563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297千元。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杰先生和副总裁罗红斌先生分别担任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行政一路4-142号招商花园城17栋S1707, 法定代表人为吴经胜,经营范围为釆购和销售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材料、化工、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不含限制项目);科技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本公司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8,5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汀兰街253号2幢311-315室, 法定代表人为孟文君,经营范围为汽车研发,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汽车事务代理;新能源技术、汽车技术的技术开发,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承办会展;批发、零售: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14,36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3,661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9千元。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何志奇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分别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 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强,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7,55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209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25,11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65千元。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九)、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3000万元,公司住所日喀则市仲巴县宝钢大道, 法定代表人为仁青罗布,经营范围为锂矿、硼矿、氯化钠、氯化钾的开采、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49,30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4,634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3,34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355千元。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何龙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分别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3,684万元,公司住所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为宗绍兴,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动力电池制造;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58,91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0,092千元,2019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660,19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9,516千元。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何龙先生担任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一)、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605.41万元,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幸福中路3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永钊,经营范围为普通机械(除专项审批项目)、金属加工机械配件、光学设备、非标设备、电气设备、工模具、石油机具、制冷配件、高中压管件、阀门、钢匾、铜字、轧花铝板、塑料制品、包装纸板纸箱、家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及审批项目)安装;金属轧制、冲压、热处理、表面处理、钣金、铆焊及技术开发、咨询;仓储(除危险品);房屋租赁;家电维修;餐饮及住宿(由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水电卫暖的技术服务;公房租赁费用的代收;社区基础设施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房屋修缮管理;消防器材保养维护;社区车辆管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监事李永钊先生担任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二)、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之职,公司监事黄江锋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 2020年预计关联人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本公司也为其提供车辆配件及车辆维修及技术开发等服务,本公司受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同时本公司也向其采购汽车零部件等部分配套产品;
(二)、本公司向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充电盒、充电桩等产品,向其委派人员、提供及接受相关服务,向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维修等服务,本公司接受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如充电站安装、充电站电力设计、工程施工,并向其销售防疫物资产品等;
(三)、本公司向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防疫物资;
(四)、本公司向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座椅等产品;
(五)、本公司向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本公司向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及防疫物资;
(六)、本公司向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原材料;
(七)、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租赁厂房、仓库业务;
(八)、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接受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
(九)、本公司向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等动力及销售防疫物资。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0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历史生产经营经验及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而作出。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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