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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32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杭建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杭建鹏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4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杭建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新大正证券事务代表兼上市办/法务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担任重庆誉博在线法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组长、法务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担任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法务主管;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重庆中钢法律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兼上市办/法务部经理。

  截止目前,杭建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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