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927.0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91.6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359.1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56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678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2019-019号《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19-021号《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20,575.05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2,000.00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3823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金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中金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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