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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256,853,889.33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3,934,103.17元,计提盈余公积25,685,388.93元,减2019年度现金分红253,622,866.80元,公司2019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391,479,736.7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8,078,906.43元,盈余公积余额为176,428,188.62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7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27,517,355.41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63,962,381.36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现状,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的需要,2020年公司重点拓展区域拟优先选择广州、深圳为主的珠三角区域、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已有项目所在的城市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城市的优质项目。新拓展项目土地及土地相关投资总额不超过70亿元,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储备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下相关机构执行2020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超出上述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的投资项目,并自主签署相关协议。如超过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陆捷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三、同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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