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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系全球唯一一家建立了从原矿开采到合金加工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产业涉及萤石矿开采、氢氟酸制造、氟盐制造、铝晶粒细化剂及其它合金材料、节能新材料等。公司显著特点是技术创新,从产业链环节衍生出各类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的新材料,实现产业链最大价值。主要业务如下:

  (1)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建筑、机械制造、化学工业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公司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

  2019年完成了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项目建设,于2019年7月正式投产;2019年度积极进行深圳厂区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向洛阳厂区转移。至2020年下半年深圳厂区将只保留3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能,并逐步向其它合金转型。深圳厂区主要为华南等周边地区铝加工企业和国内外特种高端合金客户提供各类合金产品。洛阳厂区将建成6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及其它配套产品生产产能,主要为华东、华中、华北等周边地区铝加工企业提供铝晶粒细化剂产品。

  (2)氟盐材料制造与销售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将向市场销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公司对汇凯化工进行增资,持有其30%的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已形成年产2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能力,并已取得二期3万吨备案批复,项目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到5万吨/年。

  (3)萤石矿开采与销售

  瑞金绵江萤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萤石现可采量59万吨。萤石矿是氟盐制造的主要原材料,鉴于萤石矿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具有较强的稀缺性,随着本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萤石矿资源的重要性将愈发明显,行业内企业对上游萤石矿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公司利用自身优势,抓住机遇提前布局,向上游进行纵向拓展,为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等。公司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确保供货及时。销售部接受订单后,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仓库部根据原料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下单;原料到货后,入库前需经过检测,仓库部门入库,填写入库单;财务部审核单证齐全后根据账期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注于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同时,在客户集中的部分区域采用经销模式,充分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公司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平均2-3个月信用期。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行业内唯一一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专业制造商,其业务涵盖萤石矿采掘、氟盐制造、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是行业内唯一一家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企业,其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钛硼晶粒细化剂的技术指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是连续五年全球产销规模最大的铝钛硼(碳)合金制造商。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1部分:铝钛硼合金线材》(YS/T447.1-2011)、《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2部分:铝钛碳合金线材》(YS/T447.2-2011)和《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3部分:铝钛合金线材》(YS/T447.3-2011)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33,935,692.7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68,947.8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749,345.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5)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共有10家子(孙)公司,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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