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8元,共计募集资金529,36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918,1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3,441,8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21,860.00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5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5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199,113.48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2,292.30元;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6,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241,000,000.00元,未到期135,000,000.00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190,328.7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3,199,113.48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为1,662,621.0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7,983,507.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9月10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651.34万元。其中,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6,386.36万元,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6,018.90万元,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166.23万元,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079.8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并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6,000.00万元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海星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星股份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海星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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