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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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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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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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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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950,231.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939,8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581,95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37%。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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