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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潘永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姚植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34.61%。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2020年审计收费原则相对于2019年未发生变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事先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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