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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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