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0-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2,568,1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电防务、军民两用要地监控、投影整机及其核心部件。
精密光学元组件方面,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数码光学、薄膜光学、安防车载光学与军用光学四个细分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投影机、数码相机、智能手机、安防监控产品等,主导产品是透镜、棱镜、光学镜头、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目前,公司是全球投影显示领域光学元件配套最齐全的企业,数码光学精密零组件世界市场占有率稳居领先地位,光学薄膜装备水平与规模化生产能力国内领先。公司建立了一个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国际化客户群,是爱普生、富士、佳能、索尼、尼康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和最佳供应商。
光电防务产品方面,公司专注于军用光电装备的研发、集成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轻武器系列夜视瞄准镜(微光、红外)、坦克装甲系列观察瞄准镜、火炮瞄准及校靶系统、侦察监控显示装备、系列激光测距机、光电对抗装备等,多个产品已经定型并列装部队,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军民两用要地监控方面,主要应用领域为我国边防、海防、军队要地防御、码头、海关、机场、监狱、河道等,产品主要包括远程多波段光电转台、双光谱远程热成像摄像机、车载双波段(激光型、红外型)摄像机、手持式红外热像仪、手持激光摄像机、小目标雷达、分布式周界防范系统等,产品主要面向国家边海防办、各省市海防与口岸打私办公室、军队、武警边防部队、海关、渔政、林业、水利等单位。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集核心监控产品研发与生产、大型要地监控项目系统集成以及项目总体方案咨询与设计为一体的要地监控综合服务提供商。
投影整机及其核心部件方面,公司具备完整的基于DLP方案及3LCD方案投影显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检测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投影整机及核心部件如光学引擎、光学镜头等。投影显示整机产品包括超短焦投影机、工程投影机、微型投影机等多种产品类型,并提供多媒体教室系统解决方案。投影显示产品主要面向学校、商业企业、家庭等用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以整体上市为新起点,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及中美贸易战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坚持新发展理念,聚力推进稳增长、优创新、促改革、强党建、实整合、升管理工作,较好完成了发展、改革、党建各项工作,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9.0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71.21万元。
一、产业规模稳中有进,创新发展特色凸显。
一是光电防务及要地监控业务攻坚克难,继续发挥利润“稳定器”功能。光电防务业务克服订单延迟影响,调整生产组织方式,着力质量提升活动,开展精细管理,研发项目按计划进行。要地监控业务签单、收入同比均大幅增长,相继中标新疆、吉林、海南等多个边海防项目。
二是投影业务摆脱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开始发挥规模“递增器”作用。投影整机业务销售再创历史新高,建立了完整激光产品线,信息系统成功实施,为智能制造奠定了基础;整合供应链,推进注塑和SMT本地化供应。光机业务营业收入翻番,光机主导产品地位确立。
三是光学元组件向部件和模组方向持续优化升级。光学元组件业务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手机潜望式棱镜形成市场先发优势,手机透镜小批量供货,AR波导、双低反滤光片产品实现量产,产品结构向手机领域转变效果初显。非球面、强激光和其他军用元件市场份额持续提升,衍射平显、激光武器、测距等元件成为主导产品。超硬薄膜产品快速上量,规模效益凸显,业务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是其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能力逐步提升。光电新材料公司成功搬迁迎来更大发展空间,电子事业部新产品开发和产品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电梯公司开展对标管理和三大工程建设,模块化加装电梯等项目构建新增长点,精机公司与模具公司实现整合,向航天航空领域扩大规模,电力科技业务完成多款产品开发,天赛管业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
二、重大项目开始发力,新增长极潜能激扬。
一是研发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全年研发投入1.67亿元,新产品销售贡献率50.4%。全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42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
二是产业化项目大见成效。光电新区二期厂房竣工使用,有力支撑了超硬功能薄膜和投影光机业务发展。超硬功能薄膜项目和投影机扩产项目同时出彩南阳市九大重点专项,3D滤光片人脸识别、手机棱镜、中大口径非球面等项目进展顺利。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牵头组建南阳光电产业协会、南阳光电计量检测中心和光电产业集中采购平台。
三是国际化和“一带一路”走实走深。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智慧医疗项目当年签单当年完工。
三、管控模式实现再变革,管理体系继续优化。
一是完成重组后组织整合。适应资本市场、国资监管及产业发展要求,整合业务,调整组织,完成内部整合。调整总部管理架构和二级经营单位管理架构,整合投影和机加业务组织,实施了财务共享管理。
二是积极完善管理体系、流程。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总部工资分配及岗级管理制度。财务共享管理,实现内部资金的调配使用和会计集中核算职能。拓宽融资渠道,融资结构得到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开展“两金”专项清理;精益管理体系CSPS3.0评估达级C+,顺利通过军品质量体系“转版”认证,获得兵器行业QC成果一等奖2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27.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股权达到60%,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本年度新成立全资子公司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
3、公司子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阳川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期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划转,上述公司在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的层级由三级公司变更为二级公司。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志亮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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