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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公司大理南诏支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127)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结余资金15,746.38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诏支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126)账户中存储,并将该账户于2019年4月10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期内累计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22,500.00万元,年末尚未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五)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XYZH/2020KMA2001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为: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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