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续聘基本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19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中审众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费用情况说明
2020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预计为109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目前在全国设有36个分支机构,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完善。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业经历: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拟签字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王郁女士和方正先生
王郁女士,现任中审众环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中审众环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业务。
方正先生,现任中审众环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在中审众环执业,历任外勤主管、项目经理,对IPO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于2019年11月7日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专项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政策,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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