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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1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19年下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19年下半年度该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度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2。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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