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19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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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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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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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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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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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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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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