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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独立董事叶翔先生及董事黄旭先生共计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性及专业性,同时为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指导、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不断完善,并且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功能,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审议各项议案,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地协调了公司的外部审计,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保障了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职责,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黄兴孪、叶翔、黄旭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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