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杨泉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爱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吴爱军先生简介
吴爱军先生,1971年12月出生,江苏灌南县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灌南县张店镇镇长,北陈集镇、长茂镇党委书记,园区管委会主任,灌南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吴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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