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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并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6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5,603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00 人以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耿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1982年11月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负责东睦股份、纵横通信、锦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皇甫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88 年 8 月生,2011 年 9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负责锦浪科技、浙江永强、迈得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22 亿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0 亿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0 亿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 15,000 家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03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项目人员信息及从业经历: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作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我们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四、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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