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 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等财务指标无影响。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