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5,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18,811,374.06元,净利润为310,650,347.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31,065,034.77元,扣除2019年6月实施2018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225,000,000元(含税),2019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3,961,852.68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15,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5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0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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