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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6.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鲁西集团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3.60%的股份,并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鲁西集团。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刊登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聊城市国资委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近日收到聊城市国资委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鉴于本次收购已取得聊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审查,《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订后取消了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聊城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聊城市国资委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第四项修订为:

  “四、本次变动系聊城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鲁西集团6.0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化投资之全资子公司中化聊城,从而导致聊城市国资委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鲁西化工的权益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聊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审查,尚需通过境外其他适用法域要求的反垄断审批程序。”

  二、“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补充了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情况及协议内容。

  三、“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根据最新进展更新了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

  四、“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核准程序”根据最新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更新了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的程序。

  五、“第七节 备查文件”补充了《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以上修订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将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上述修订,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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