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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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9,5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5,400万元,美元3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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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明确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拟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由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调整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日常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调整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经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海证券对科瑞技术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五)相关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等。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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