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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参股公司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股份”)拟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700万元的授信,此次授信为前次授信的展期,展期期限为六个月,用于满足其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等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法人股东,即公司与广西鸿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科技”)均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鸿生源科技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宇先生(孙忠义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欧顺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鸿生源股份概况

  公司名称: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四路9号4楼405号房

  法定代表人:赵荣权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1日

  主营业务:城镇污泥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废旧塑料加工、销售;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城镇污泥处理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维修;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的生产及销售;环保设施的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业废水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废渣治理、供排水治理、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渗透液处理;人工湿地、土壤及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与推广、施工、维护;防渗处理工程、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清扫;清洁服务;粪污处理。

  2、鸿生源股份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571,027,234.85 元、总负债为301,617,760.41元、净资产为269,409,474.44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00,855,551.15元、净利润为-14,940,310.56元。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反担保人:广西鸿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6号东方园小区8栋7层709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敏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7日

  主营业务:环保和生物工程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有机肥料的生产及销售;销售:化肥、钢材、土壤调理剂;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产品、花卉种植和销售。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浦发银行南宁分行《授信合同》主要内容:鸿生源股份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700万元的授信,此次授信为前次授信的展期,展期期限为六个月。

  浦发银行南宁分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及鸿生源科技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均为鸿生源股份在最高本金限额内发生所有债权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鸿生源股份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鸿生源股份向债权人清偿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当期清偿款项。

  六、董事会意见

  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解决其因扩大业务规模形成的经营资金需求。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将用于满足其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的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未来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鸿生源科技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尽快体现项目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尽快体现项目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鸿生源科技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因此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是上市公司为了在鸿生源股份董事会发挥重大影响的正常安排,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了表决程序。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146,5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2,066.95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原授信展期,不会增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将变更为99,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6,900万元、为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12,7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26.7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43.17%。除前述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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