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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公告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47亿元人民币(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现金管理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1,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8,470.7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706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亿元人民币。

  3、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2.45亿元人民币。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18、2019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符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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