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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6号三七互娱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932,142,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95,548,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6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136,593,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6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42,370,6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5,776,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136,593,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66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29,540,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8%;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76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3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540,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8%;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76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3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29,540,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8%;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76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3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29,540,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8%;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76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2,382,7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3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922,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15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2%;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9,199,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14%;反对4,483,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9%;弃权8,460,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427,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97%;反对4,483,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97%;弃权8,460,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90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922,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2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150,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2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6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反对3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1,98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9%;反对3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6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反对3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1,990,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1%;反对3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0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3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76,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04,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高媛律师、霍雨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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