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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09:15至2020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20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1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05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28%。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90,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69%。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盛和正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有的股份数97,310,75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9,88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5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7,74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2,1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黎璇、陈少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合规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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