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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长江证券将自2020年4月27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适用基金:

  从2020年4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长江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在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长江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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