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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安排: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191.47万元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000.00万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147.56万元投资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实施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产品企划数据库系统建设;2、产品设计和面辅料开发系统建设;3、产品技术集成化建设;4、人才引进、培训和储备的组织结构搭建。项目拟采用2D样版制作CAD系统、3D设计软件系统、量身定制系统、3D试穿系统、样品裁剪系统,以及业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检索等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47.56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147.5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956.0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仪器,占项目预计总投资的18.57%,项目总体进展缓慢。

  三、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因

  首先,九牧王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09年立项,项目距今已有十年。纵观近年来行业发展趋势,服装行业研发设计发展的重心已从系统、设备等资源转移到面料研发和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公司设计研发整体需求发生了变化,原项目蓝图已无法满足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

  其次,十年期间行业技术已更新换代,原有技术已不符合目前行业发展要求;

  此外,项目立项至今,整体进展缓慢、停滞不前。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4,197.4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四、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加强面料研发能力和研发水平,引进和培养优秀的设计研发和商品企划人才。

  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承诺,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客观环境变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本次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九牧王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九牧王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九牧王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该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当前服装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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