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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主持,监事和公司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合资新设国药控股特医健康产业发展公司的议案》,拟出资1020万元,与北京中康国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烟台呵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新设国药控股特医健康产业发展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国药股份持有该新设公司51%的股权,此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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