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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万元,合计人民币111.3万元。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其以往年度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就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格及工作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后,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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