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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00,000股,每股发行价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20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13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31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13.1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公司于近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44,202,623.79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结项后利息72,886.9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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